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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康德美学思想研究

        作者:核实中..2009-09-09 14:46:06 来源:网络

        1,人物卡片

        康德(Immanuel Kant 1724——1804年)出生于普鲁士一个边远小镇哥尼斯堡(现属俄罗斯)。1755年获硕士学位,不久又取得哥尼斯堡大学私讲师职位,教授数学、物理、逻辑、形而上学、伦理学、自然地理、人类学、自然神学等。1770年晋升为哥尼斯堡大学逻辑和形而上学教授,一直到1797年退休止。

        康德一生未婚,除有一次去了离家100多公里的地方外,一辈子没有离开哥尼斯堡,并四次拒绝外地大学的聘请。他的生活平静而极有规律。但是,身处启蒙运动时期的康德,他的内心不仅与时代的思潮共鸣激荡,而且思想已经遥遥领先于那个时代。

        康德前期著作涉猎自然和社会科学的广阔领域,其中包括提出了著名的星云假说的宇宙学理论。后期以“三大批判”为代表,构成了康德哲学的宏伟体系。康德哲学集西方古典哲学之大成,其经典地位我们无须赘言。应该强调的是两个背景:第一,1789年的法国大革命给整个欧洲带来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震荡,在人们的思想中引发了异常深刻而又不同的反思。这种反思以各种不同的形式出现在哲学、宗教、艺术等著述和作品中。正是在这个时代的大背景中,诞生了康德哲学;第二,康德哲学是在近代科学(以牛顿力学为标志)为背景和基础上建立的,不仅具有启蒙和科学本身的素养和气质,而且它所讨论的知识、理性、先验自由及自由意志等问题,仍然是横亘在20世纪西方哲学家的眼前的一座山峰,是一个极具挑战性的制高点和兴奋中心。从新康德主义一直到胡塞尔现象学和海德格尔的存在哲学,仍然是现代西方哲学最重要的潮流之一。这里面展示了康德哲学最直接的影响。

        2,康德哲学、美学的基本思想

        1)、总论

        经验论和唯理论之争:经验论否认人的天赋观念,认为感觉经验是一切知识的源泉。而唯理论认为,真正的知识是普遍的和必然的,不可能建立在经验的原则上。经验的命题没有必然性,只有偶然性。

        对于这些争论,康德认为,唯理论是一种独断论,因为唯理论者以只能说明现象世界的概念、范畴来讨论本体问题,比如用存在不存在的范畴讨论上帝、世界、灵魂等问题,因此是武断的。本体是不能用实体、必然、偶然等描述现象的范畴来描述的。

        但是,他也不同意经验论者的结论。经验论最后走向一种怀疑论,经验论者休谟不仅根本否认超越感性的本体,还否认经验中具有普遍性、必然性,这实质上也是一种独断论。如果没有一种普遍性和必然性的,也就没有科学知识。《纯粹理性批判》提出了关于知识是否可能、如何可能的构想。



        现象界(知识对象)

        世界

        物自身(不可知)



        理性(reason)——无限和超验事物

        认识能力 知性(understanding)——概念、范畴

        感性(sensation)——视听嗅味触

        理性是一种把握自由、宇宙、灵魂、上帝等事物的能力,也是一种要求把握本体的智性。我们关于现象世界的知识,包括整个自然科学,主要与知性相关。知性可以把握现象界的必然规律。

        康德从数学、物理学的知识中得到启发,这些知识中有两种成分,一是感性材料,一是普遍形式,只有两者结合,才能产生知识。他认为一切关于现象世界的知识都是由这种普遍必然性的形式(范畴)与感性材料结合起来而构成的。

        知识是通过“先天综合判断”而形成。经过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直观的综合,就是把感官接受的感觉材料即表象纳入到时间和空间这两种先天直观形式中,由此得到感性知识。如果没有时间和空间的直观形式,感觉到的东西是浑沌的、杂乱的;第二阶段是通过知性,把感性知识材料纳入知性范畴,这才算是真正的知识。因此,知识必须是运用范畴或概念对经验对象进行的判断。这种由范畴或概念和感性材料结合的知识是必然的、普遍有效的。

        分析的命题是指,所有的宾词都包含在主词之中:“黄金是黄色的。”必然有效,但不能拓展知识;而综合命题是指,宾词不是包含在主词之中:“打雷就要下雨。” 虽然能够构成新的知识,但却不是必然有效的。实际上根据经验因果律,是一种后天的综合判断,只具有偶然性。

        先天综合判断是指,把宾词连接到主词,不是依据经验,而是依赖先验范畴:“每个发生的事物都有原因”。“原因”这一概念在主词“事物”之外,从“事物”这一概念不能分析出“原因”。但是,它们之间却有着一种必然的联系。

        运用先验的范畴或形式,整合后天的经验材料,进行判断,形成知识。所有关于现象界的知识都是如此。

        不仅如此,感性直观中,使知觉成为可能的综合判断,都从属于范畴。因此,范畴也是经验可能的条件,对于一切经验都先天地有效范畴。作为纯粹知性的概念,不仅是科学知识的依据和原则,赋予作为经验对象的现象以法则,并且赋予自然及所有现象以法则。

        因此,所谓的自然界,实质上也是按照人的知识形式所构成的现象世界。在这个意义上,是人为自然立法。

        知性的对象:自然界的必然。

        理性的对象:本体世界的自由。

        关于现象界的科学知识,物自身和超感性的本体被排除在外。但是,人自身却是一个的本体。《实践理性批判》讨论的人的理性、自由和道德问题。

        现象界,服从自然界必然规律:生老病死

        本体,超越(控制)感性必然要求:自由的

        这就表明理性是自由的。这是人与动物的根本区别。

        动物完全按照感性的要求行动,完全服从自然的法则,它们的行为具有某种必然的性质,没有自由。所以,动物没有理性。

        作为先验的自由,不受任何东西的束缚,只服从善良意志。如果服从恶就是不自由的。善良意志本身就是善良的。理性和先验自由的本质,证明了人作为超感性的本体是以道德意识为根据而行动的。理性、自由与道德之间因此具有一种先验的、必然的联系。理性能力及其可能,也就是无条件必然的道德法则的可能。人的理性根据自身的道德规律对自己发布命令而行动。因此无人自愿作恶。

        知性——现象界——自然律——知识——必然

        理性——本体界——道德律——信仰——自由

        这几种对立最后都可归结为必然(现象界的本质特征)与自由(本体的根本特征)的对立。

        2)《判断力批判》主要意图

        在现象界,自然的概念可以在我们的认识对象上直观地表象出来,但这个对象不是物自身;物自身从知性认识方面达不到,但在道德实践方面却得到证实。自由的概念可以在物自身中表象出来,但却不是直观的。这两个概念之间出现一个鸿沟。《判断力批判》就是试图调节和消除这几个对立。

        规定的判断力:概念——个别。知性确立规则,判断力则教给人在个别情况下使用此规则的本领。先天综合判断运用的就是这种判断力。

        反思的判断力:个别——规律。根据已知的个别情况去寻求一种可以从属的普遍规律。这是一种审美的判断力。

        二者的区别在于:规定的判断力根据的是一个概念,概念也是目的,一个概念的因果性就它的对象来看就是合目的性。反思的判断力不根据概念,只与主观的愉快不愉快的情感相联接。在这种情感中,我们不能在表象中得到任何符合概念的东西。所以,虽然它也是合目的性的,却是“无目的的目的”,或“主观的合目的”性。这就是审美判断的主要特点。

        “玫瑰花是美的”,“玫瑰花”指普遍的玫瑰花,是一个概念,这里的判断是根据概念进行的判断,因此运用的是“规定的判断力”,是一种知识。“这朵玫瑰花很美”,则不是从概念出发,是根据眼前的具体事物作出的判断,它运用的是“反思的判断力”,因此是审美判断,与知识无关。

        判断力总与目的(客观的、概念的,或主观的、形式的)相关。判断力用自然目的的概念来统一处于知性法则之下的自然事物的形式,仿佛它们是为了一个目的而自然连接起来。雪花呈六边形,这是偶然。但是雪花所呈的六边形与匀称的观念相联系,合乎一种自然的目的,具有一种规律,这里面就有一种必然。

        这是一种自然的合目的性,而不是知性的合目的性,因为我们无法用知识解释雪花为什么要呈现出六边形。

        判断力与自然目的的这种内在的关联,构成了一条先验的原理。

        自然的合目的性的意图的实现都和愉快的情感相关。见到雪花的形状就会有愉快的感觉。与概念无关,与知识和道德都无关,因此与客体也无关。

        判断力沟通知性与理性(审美沟通必然和自由):“与判断力相关的自然的合目的性概念属于先验的原则。在它的作用下,自然的某种规律或统一性被有意引向一个必然的目的。于是判断力就把这个目的赋予自然,即把先验原则的统一性带进自然中来。”

        判断力的这种特点与知性相似。

        判断力的这种机能,实质上是把人的理性中的某种东西(善、完满)赋予了自然。自由的概念要将那个通过它的法则而设立的目的在感性世界里实现出来。因此,自然的合目的实际上意味着是将自由的概念应用于自然。这就出现了一个统一体作为自然界和自由领域的基础。

        理性中的道德法则所发生的行为是必然要在自然中表现出来的,自然于是与自由有一种内在的沟通。这表明道德与知识由此可能达到一种协调统一。审美判断力具有一种先天构成性原则(知性)的能力,它的这个原则属于一种认识能力的调节性原则。审美中知性能力的这种协调一致包含着愉快的根据。审美判断力的合目的性(善、完满)又与理性的自由概念相关(道德活动与终极目的相关)。

        审美活动的过程,同时也达到对于自然的一种规律的把握,并促进了内心对道德情感的感受性。愉快的情感因此沟通了知识和道德的领域。

        自然(必然性)——自然合目的性——自由

        知性——判断力——理性

        认知——愉快不愉快——欲望

        审美活动成为知识与道德之间的通衢,认识和伦理的活动之间的界限被调节,康德的哲学大厦终于连成一体。

        3)美的分析

        康德美学是从人的心灵(“心意”)能力出发来进行美的讨论,要解决的问题:为什么审美是必然的和普遍的?因此,主要不是讨论艺术中的美的问题。

        审美判断是知性与想象力的一种谐和合作。根据形式逻辑,也就是知性范畴的类型,对鉴赏判断进行分析,认为审美判断有四个“契机”(moment)。

        1)从质(quality)的方面来说

        首先区分审美的判断力与规定的判断力,认为审美判断不是从概念出发,因而不是知识判断。审美判断主要与情感相关,属于主观的,审美判断的根据只是主观的愉快的情感。

        审美判断与认识判断的根本区别在于,一片草地的绿色对于我们是客观的感觉,而对于这块草地的愉悦的感觉则是主观的。

        美感与快适。很多主观的快感是与欲望的满足相关的,即有利害关系。这种利害关系系于感官对象的实存,能在感觉里使感官满意,也叫快适。这种快适不是美感,是一种生理上满足的感觉,动物也具备。审美愉悦不是一种感官的快感,它与欲望的满足没有关系,不涉及利害关系。美感只关注对象的形式,而对对象的内容不关注。

        美感与善。善也是与利害关系相联系的。善在根本上与道德活动相关。善也会产生一种快感。但是,这都不是美感。快适与善都与一个对于它们的对象的利害相关。审美判断的特点是无利害感,这是审美判断的质的规定。

        从第一个契机总结出来的对美的说明:“鉴赏是凭借完全无利害观念的快感和不快感对某一对象或其表现方法的一种判断力。”

        2)从量(quantity)的方面来说

        “量”的范畴涉及普遍性(即全体性)。知识是客观的,因而是普遍有效的。审美判断不依赖概念,不是知识。玫瑰花一般地是美的,是逻辑判断,这是由一般的知识所得出的结论。这个判断的结论是普遍有效的,但它不是一个审美判断。

        有些判断不依赖概念,但不是普遍有效的。“玫瑰花在香味上是快适的”,是一种感官判断,虽然不依赖概念,但不能普遍有效。关于快适的争论是愚蠢的。从逻辑的量的范畴方面来看,一切审美(鉴赏)判断都是单称的判断。同时,审美判断不依赖于概念,也是主观的。但是,它的结果是普遍有效的。“这朵玫瑰花很美”,每个人都会赞同的。如果不赞同,说明他没有鉴赏力。

        知识——客观普遍有效性

        审美——主观普遍有效性

        审美判断的普遍有效性与“无利害关系”相关。

        审美——无利害

        愉快 善——有利害

        快适——有利害

        从第二个契机总结出来对美的说明:“美是那不凭借概念而普遍令人愉快的。”



        3)从关系(relation)方面来说

        “关系”的范畴涉及因果性。审美判断的根据是一种合目的性的形式,美是一对象的合目的性的形式。并非所有合目的性的判断都是审美判断。

        概念的合目的性——认识

        伦理行为合目的性——目的、意图

        审美的合目的性——愉快

        审美鉴赏没有一个客观目的的表象,不涉及对象的关于性质的概念和内在的或外在的可能性。审美快感也有因果性,因而有根据。主观的合目的性就是鉴赏判断的先验根据。

        审美判断的第三个契机说明:“美是一对象的合目的性的形式,在它不具有一个目的的表象而在对象身上被知觉时。”

        这种主观的合目的性的因果关系不是一种感官的刺激。康德把鉴赏判断也分为二类,一类是不纯粹的,有刺激的,一类是纯粹的。

        4)从样式(模态modality)方面来说

        “样式”(模态)的范畴涉及必然性与偶然性。

        审美判断具有一种必然性,每个人必须同意我的判断。这种必然性不是知识的(客观)必然性,也不是一个实践的(绝对命令)必然性,更不是一个从经验的普遍性里推出来的必然性。这种必然性是主观的,但又不是私人的,是建立在一种“共通感”(common sense)的基础之上。

        一种不通过概念而普遍令人必然愉快的情感的普遍传达是以共通感为前提的。

        人的这种共通感是否存在?康德认为,认识的过程和知识的建立,表明知识是能够普遍传达的。这就证明共通感是存在的。知识能够传达,心意状态必须能够普遍传达,情感也必须能够普遍传达。如果一定的对象凭借感官把想象力推动去结合多样的东西,然后经过情感的调谐,这调谐本身必须能够普遍传达。这种判断通过共通感传达出来,就会是普遍的,人人必然赞同的。

        审美判断的第四个契机说明:“美是不依赖概念而被当作一种必然的愉快底对象。”

        4)崇高的分析

        崇高与美都能够令人愉快,这种愉快不是感官满足的快适,也不是像善那样的愉悦。它们都是单称的判断,却对于每个主体都是普遍、必然地有效的。

        崇高与美的不同:

        美:形式、知性、表象的质、直接、外部合目的

        崇高:无形式、理性、表象的量、间接、内部合目的

        美感:一种促进生命的感觉,积极的快乐,根据是我们自身以外的一种合目的性。

        崇高感:经历了一个生命力的阻滞,立刻继之以生命力的更强烈的喷射,更多地是惊叹或崇敬,是一种消极的快乐。根据则在我们的内部,是一种思想的样式。这最后一点是崇高的本质特征。

        1)数学的(mathematically)崇高

        由体积巨大的对象引发的。当一个体积巨大的事物突然出现在我们面前的时候,超出了我们感官把握对象的尺度,把我们的想象力推进到一种“无限”的企图里,令我们发出一种震撼、惶惑。我们这种对于感官世界对象的量的估计能力的不适合性,在我们内部转而又唤起我们主体之中的理性,一种对于绝对整体的把握的能力,即一种超感性的能力,这种能力转而使我们能够藐视眼前的体积巨大的对象,并产生出超越这个对象的自信和自豪,这时候就产生了崇高感。

        任何巨大的经验对象,理性都可以把它看作一个有限的、可以作为整体把握的东西。如果说,对象的体积展示出“巨大”的特征,那么,它在我们的主体中则唤起内心中的一种“伟大” (magnitude)的能力,在这种“伟大”的能力面前,自然界的一切巨大(large)的事物都是比它“小”的东西,都是微不足道的。这就是一种数学的崇高感。“大”可以存在于自然事物之中,“伟大”只能存在于主体之中。自然事物的大小都是有外在尺度可以把握的,然而“伟大”不是一个外在的尺度,而是一个内在的尺度。

        广阔的、被风暴激怒的海洋不能称作崇高。它的景象只是可怕的。如果人们的心意要通过这个景象达到一种崇高感,他们必须把心意预先装满着一些观念,心意离开了感性,让自己被鼓动着和那含有更高合目的性的观念相交涉着。

        所以那对于自然界里的崇高的感觉就是对于自己本身的使命的崇敬,而经由某一种暗换赋予了自然的对象……

        崇高感因此与人的使命感联系起来。

        2)力学的(dynamically)崇高

        从自然中具有势力的事物引发的。这种势力带有恐惧的因素。如果我们对于这个自然势力的抵抗的力量不及它,它就是一个恐惧的对象。但是,如果我们被激起一种更高的力量并战胜了它,这种恐惧在随即到来的判断之后消失了,力学的崇高就会产生。

        高耸而下垂威胁着人的断岩,天边层层堆叠的乌云里面挟着闪电雷鸣,火山在狂暴肆虐之中,飓风带着它摧毁了的荒墟,无边无界的海洋,怒涛狂啸着,一个洪流的高瀑,诸如此类的景象,在和它们相较量里,我们对它们抵抗的能力显得太渺小了。但是假使发现我们自己却是在安全地带,那么,这景象越可怕,就越对我们有吸引力。我们称呼这些对象为崇高,因它们提高了我们的精神力量越过平常的尺度,而让我们在内心里发现另一种类的抵抗能力,这付予我们勇气来和自然界的全能威力的假象较量一下。

        那对象不但是由于它在自然所表示的威力激动我们深心的崇敬,而且更多地是由于我们内部具有机能,无畏惧地去评判它,把我们的规定使命作为对它超越着来思维。

        所以,自然界在这里称作崇高,只是因为它提升想象力达到表述那些场合,在那场合里心情能够使自己感觉到它的使命的自身的崇高性超越了自然。

        崇高不是可怕。可怕会消除一切抵抗力。崇高感是对象在我们心中唤起的一种力量。被自然的这种可怖的现象激发起来的理性,拥有一种非感性的尺度,在这种具有“无限”含义的尺度之下,自然界的一切势力都是渺小的,由此在我们内心发现一种超越自然力量的优越性。自然的势力越大,我们被激发出来的优越感就越强。在这种优越感之上,建立起不同于生命受到威胁的另一种自我保存意识,这种意识与我们的人格和使命感密切相连。

        崇高是理性的一种能力,与道德相关的能力:事实上,若是没有道德观念的演进发展,那么,我们受过文化熏陶的人所称为崇高的对象,对于粗陋的人只现得可怖。

        崇高感是文化修养的结果。一个道德低下的人也不会有强烈的崇高感。这种道德的情绪,康德认为有权设定于每一个人。因此,崇高的判断也是必然的。“一个人对于我们认为美的自然事物淡漠,我们就怪他没有鉴赏力,这个人对于我所判为崇高的无动于衷,我们就说他没有情感。”

        因此,真正的崇高不能在任何感性的形式里,只涉及理性的观念。崇高则正是这种理性能力的一种展示。“有两样东西,我们愈经常持久地加以思索,他们就愈使心灵充满始终新鲜不断增长的敬仰和敬畏:在我之上的星空和居我心中的道德法则。”

        5)天才理论

        艺术的另一个根本特征是不能重复性。能够重复的是科学。因此,“没有关于美的科学,只有关于美的评判;也没有美的科学,只有美的艺术。”艺术中虽然有规则,但这种规则却不是象科学那样,可以经过计算、推导或证明出来,它只能是一个自然的、主体的产物。

        没有关于艺术的创造的科学,艺术和艺术美的创造,只能是天才的工作。关于自然美的评定,我们只需要鉴赏力,而创造艺术美的可能性是要求天才的。

        天才就是那天赋的才能,它给艺术制定法规。所以康德说,天才就是一个主体在他的认识诸机能的自由运用里表现着他的天赋才能的典范式的独创性。他认为天才具有如下特点:第一,独创性。天才产生出的东西不依据任何特定的法规;第二,天才的作品必须同时是典范,必须是别人的准绳;第三,天才是不可传达的。天才是自然赋予它以法规,作者自己并不知道这法规是怎样在他内心里成立的,也不受他自己的控制,当然也不能传达给别人;第四,天才只是在艺术的范围内,并且只是在艺术应成为美的艺术的范围内。大自然通过天才替艺术而不是替科学定立法规。

        从艺术史的角度看,一个天才出现并建立了一种艺术的法则,这个法则成为一般人的模仿的范式,直到下一个天才出现,打破这个法则而重建一个新的法则。因此,艺术史实质上就是天才的接力赛。

        6)小 结

        康德是西方美学史上最重要的人物。

        康德的前两大批判论证了自然秩序和道德秩序,《判断力批判》的目的是对自然和道德秩序进行协调,在康德体系中的地位非常重要。

        康德论证了审美活动具有无利害关系的根本特性,从理论上把美感与生理和道德的快感在原则上清楚地区别开来了。康德还确立了美感经验的先验原则。美的问题在康德这里与其它的哲学问题有了真正的界限。因此,严格地说,从康德开始,美学才获得自身的合法性和科学性,真正成为哲学的一个独立领域。

        康德美学方法排除了一般经验性描述,直接深入到人的思维和先验能力本身。经验心理学的对象是个别的、偶然的,难以达到普遍的结论。因此,康德美学是最彻底的。

        西方美学史上一些基本问题:美、美感、崇高、艺术、天才,等,在康德美学中获得了一种崭新的解释和规定。他虽然吸取了前人的思想,但与此前与此相关美学家的理论几乎不可同日而语,具有革命的性质。其中有很多思想和理论,我们至今无法逾越。

        康德美学中的很多问题我们还不甚明了:纯粹美与附庸美、美与知识和道德、知性与理性和想象力、合目的性的根源与善的关系,还有在他的抽象论证与经验事实之间,等等,都有我们需要深入探讨的问题。因此研究康德永远没有终结。

        康德著作十分晦涩。但是,至少他的基本思想和主要理论是十分清晰的。我们必须阅读康德的充分理由则是:不了解康德,就永远不能进入真正的、作为严肃学术的美学研究的大门。这是一个挑战,也是一个资格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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