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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孔子与柏拉图美育思想比较(作者:孙丽萍)

        作者:核实中..2009-09-10 09:28:45 来源:网络

        一、孔子与柏拉图的政治理想:“吾从周”与“理想国”
          孔子所生活的时代是一个战乱纷起、秩序大乱、物欲横流、奇技百出的春秋末期。他出于对现实的忧患与失望,便把彬彬之盛的西周社会作为他梦寐以求的理想国,主张“从周”,以恢复周礼。
          礼本是人们日常生活中的一些行为规范,至殷代才逐步完善起来,主要作为祭祀仪式。到了西周初年,周公在殷礼的基础上,根据本民族的风俗习惯对之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造,从而成为周礼。孔子认为,要改变春秋时“礼崩乐坏”、天下大乱的政治状况,就要恢复周礼的权威,使上上下下均按周礼行动,从而安其位,守其分,这样,西周盛世即可重现天下。在政治上他主张维护“礼”的统治秩序,反对“政”、“刑”;在经济上他主张维护原有的社会经济结构,以免破坏原有的氏族制度和统治体系。而且极力反对追求财富而损害君臣父子的既定秩序和民族的人格尊严,主张建立一个以“仁”为核心,以“礼”为其规范的安定和谐的理想的社会秩序。并且主张把“礼”和“乐”统一起来,让他们发挥各自不同的作用。
          柏拉图与孔子一样,他所生活的时代正值古希腊奴隶制由繁荣走向衰落的剧变时期,他亲眼目睹了雅典城邦的衰败与灭亡。在《理想国》中,柏拉图描述和设计了一个等级森严的国家制度。他认为,正如人的灵魂有理性、意志和情感(欲望)三个部分一样,一个理想的国家也应该相应地分为三个等级:第一等级即最高的等级是统治者,第二等级是保卫国家的武士,第三等级即农民、手工业者和商人等被统治阶级,并且对应于智慧、勇敢、节制三种道德品质。柏拉图认为当这三种美德融洽无间,各行其职时便会产生第四种美德即“正义”。他认为,在“理想国”中,上述三个等级的人都应该安分守己,尽职尽力,“和谐一致”,应统治的统治,应服从的服从,形成一个完整的有机整体,并由此达到“正义”。
            二、孔子与柏拉图的美育理想:“放郑声”与“逐诗人”
          在孔子看来,治乱之本在于治心,因为天下之乱归于人心之乱,治心之方在于教育,因为人心之仁在于开化。因此,孔子十分重视教育,尤其是审美教育。他将自己美育的教育方针表述为“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论语·述而》)。认为“艺”是前三者实现的最重要的工具,并以“六艺”教人,以实现他对人的全面教育。《诗》教人“如何言志”,《书》教人“如何记言”,《礼》教人“如何行事”,《乐》教人“如何正心”,《易》教人“如何知天”,《春秋》教人“如何辨理”。如此教化才能使人心归仁,礼让有节,举止有度,尊卑有序,“长大成人”。
          当然,孔子对诗、乐所具有的审美教化作用的认识,也并不是孤立的,而是将诗、乐与《书》、《礼》、《易》等其它社会科学门类加以比较中得以深化的。他认为后者的作用主要在于使人“疏通知远”,“恭俭庄敬”,增进“属辞比事”的能力,亦即提高人的处世能力、认识能力、知识水平和实践才干等。孔子主张“诗以达意”、“乐以发和”,要通过诗歌、音乐来使人“温柔敦厚”、“广博易良”,以造就“乐而不淫”、“哀而不伤”、“怨而不怒”的恒常心态,在移人性情,感发心志中,最终实现陶冶情操的美育作用。
          孔子在谈论同是表达男女之情的《关雎》和“郑声”时说前者“乐而不淫,哀而不伤”,后者则“淫”,因此要“放郑声”。孔子认为郑国的音乐是一种纯粹抒发自然情志而无道德理性节制的音乐,因而是不能教导人们正确表达情志的,是应该被舍弃的淫靡的音乐,而只有那些既出于自然情性又合于道德规范的诗才“乐而不淫,哀而不伤”,也只有这样的诗才能体现儒家“发乎情,止乎礼义”(《毛诗序》)的思想规范,以达到中正、和谐、无邪的境界,才能教导人们如何正确地表情达意,是应该得到大力推广的。
          柏拉图在其《大希庇阿斯篇》里提出了三种美的定义,即“美是有用的”,“美就是有益的”和“美就是视觉和听觉所生的快感”,从而提出了美的“效用”的看法。
          柏拉图最高的理想人格是“哲学王”。他认为要想培养“理智”、“勇敢”、“节制”相统一的正义的人,即“理想人”——“哲学王”,使他们不受民主思想的感染和影响,必须对理想国里的文艺进行严格的审查。对于不符合他的培养目标的文艺作品要坚决采取排斥态度,毫不留情地把它驱逐出“理想国”,不能让它有任何立足之地。并在《理想国》卷十里,对一直尊为民众之诗的诗人亮起了红灯,列举了诗人两大罪状:
          首先,诗不真实,不能给人以真理。现象世界只是理念世界的“摹本”和“影子”,是虚假的,而艺术摹仿现象世界,则成了“摹本的摹本”、“影子的影子”,因而“和真理隔着三层”,就更加虚假、不真实了。
          其次,诗扰乱人的心境,使理性屈服于冲动和刺激,产生伤风败俗、毒化心灵的恶果。他在《理想国》卷十中说:“摹仿诗人既然要讨好群众,显然就不会费心思来摹仿人性中理性的部分,他的艺术也就不求满足这个理性的部分了:他会看重容易激动情感的和容易变动的性格,因为它最便于摹仿。”
            三、孔子与柏拉图美育实施的途径:“诗、礼、乐”与“美形体—美理念”
          孔子与柏拉图都非常重视美育教育,更重视对受教育者进行多方面的美育培养。在孔子的“理想国”中,他理想的人格是“仁人”。在《论语》中,“仁”字共出现了109次,其最基本的涵义是“爱人”,一是“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即要求承认自己欲立欲达的事,也要尊重别人有立、有达的权力和愿望。二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孔子不但崇尚“仁人”,而且还重视对“仁人”的美育教育。在孔子以“仁”为核心,以“礼”为其规范的美育教育中,他不仅重视“诗教”,并且重视“乐教”。他在《泰伯篇》中提出“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的命题,就是强调了修身养性要从“诗教”开始,以“乐教”告成。
          在孔子的美育过程中,他首先重视“知”的方面的教育,认为认知教育是其人格教育中的一个决定性的起点,只有做到了最起码的“知”,才能更好地对之进行更深入的教育。孔子认为,一个完整的美育过程应该是一个包括认知、情感和意志教育的过程,但仅限于“知”的方面还是不够的。故孔子说:“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
          柏拉图也是严格地按照知、情、意的这一认知过程对其理想人格进行美育教育的。柏拉图是深知艺术的强大感染力的,经过他的再三审查,他慎重地提出了“理想国”的教育方案,要求对之进行体育和音乐教育。他说:“为了身体的健康而实施体育,为了灵魂的美善而实施音乐教育。”
          柏拉图认为教育对人是终身的,尤其是美育,更是伴随人的一生。所以他认为美育从一开始就应该培养儿童对美的爱好,使美从小就浸润他们的心灵,并且要坚持循序渐进的过程。柏拉图指出美育的教育过程应该是一个从个别到一般、从感性到理性、从现象到本质的这样一个知、情、意逐渐发展的过程,他的这一论断具有一定的合理因素。
          柏拉图将其美育过程看作是一个由个别到一般、由现象到本质的过程,是一个由浅入深、由低级到高级、不断循序渐进并最后达到庄严华美的最高境界过程。即对美的认识是先从人世间个别的美的事物开始,逐渐提升到最高境界的美,好像升梯,逐步上进,从一个美形体到两个美形体,从两个美形体到全部的美形体;再从美的形体到美的行为制度,从美的行为制度到美的学问知识,最后再从各种美的学问知识一直到只以美本身为对象的那种学问,彻悟美的本体。其美育教育便是严格地按照这一过程来进行的。这一点同于孔子,都具有其合理的和积极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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