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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军:“收藏”的观念

        作者:核实中..2010-03-24 16:31:25 来源:网络

        本文是关于“收藏”观念的一次概念史的考察,它通过对古今收藏历史的追踪进行一次观念的历险。在形式上,它是一系列提问的结果,由几个简单的问题组成,而问题之间的逻辑联系则构成了关于“收藏“的理论或者说哲学。其实这些问题我们都可以问自己,它对每个”收藏者”都是一样的,如果我们能够坚持追问的话,那么,关于“收藏”的观念问题的探索就可能把我们引向对于人性深度的人类学考察。

        一.什么是“收藏”?

        第一个问题就是:什么是收藏?这个问题看上去似乎很简单:收藏就是“收藏”,把东西收起来藏起来就是收藏。可是当我们从最简单的一件事情入手,提问一下关于“收藏”这个词的不同说法时,就会发现,中国与其它国家在这个词上有不同的观念。

        1.收集与收藏

        比如说我们的邻国日本,它同样是用汉字,但它用的不是这个字,日文里边它用的是“收集”。在西文里面,基本上是“collection”这个词,英文与法文都用这个词,它的意思也是“收集”。进一步说,“collection”这个词有两个来源:首先是“colle”,在法文中这个词是“有粘性的东西”或“胶水”的意思,即把其它东西通过“粘连”的方式连接起来;其次,它来源于“cueillir”,即“采集”。那么,所谓的“collection”,它的意思无非是“粘连”或“采集”的结果以及结果的整体。这个词引申到人身上就变成了“集体”(法文:collectivite;英文:collective)1。对这些国家的人来说,“收藏”就是“收集”,把很多东西收拢到一块儿。

        但这个词在中文里有一个特点,它除了“收”之外还有一个“藏”字。当我们要了解我们民族的收藏观念的时候,我们要看看这个词究竟是什么意思?最重要的是这个词背后的观念是什么?怎么收,收起来干嘛?

        这个词在中文里除了“收集”之外,还有一个“藏匿”的意思,这在中国有很悠久的历史。比如说有中国有一句老话叫做“藏之名山,传之其人”——这本是司马迁在《报任安书》里的一句话。这在司马迁是一个伟大的抱负,希望自己的著作《史记》能够传给后人,永垂不朽,可为什么要藏之名山呢?在司马迁的例子上,这可能是因为他当时受到汉武帝的迫害,害怕会殃及自己的著作,所以要把它藏起来。可是我们发现,在中国好东西要把它藏起来,是一个重要的习惯。比如在司马迁的时代,汉武帝创建了一个图书馆,是用来藏书的,叫做“秘阁”。本来它是内府的一个档案机构、一个藏书的机构。后来有一个词叫“秘书”,来自于汉代的“秘书监”——就是指专门掌管这个“秘阁”的一个机构。但这些档案是别人不能看的。后来“秘阁”就成了一个部门的别称,是尚书省的一个别称。我们知道,2003年上海博物馆用重金从美国收了一套《淳化阁帖》,也引起了一些真伪问题的争论。《淳化阁帖》是北宋淳化三年也就是公元922年刻的,把历代的法书名帖都刻印了出来。它正式的名字叫做《淳化秘阁法帖》,因为这些法帖都是宋太宗自己的私人收藏。

        另外一个著名的故事是关于唐太宗的。因为他酷爱王羲之的《兰亭序》,就设计从辩才和尚那里把它骗到手,由于他太宝爱这幅名帖了,以至于在他临终前要求太子高宗把《兰亭序》当作陪葬品殉葬昭陵。换句话说,在唐太宗的“收藏”观念中,一件好东西的真正价值,是在坟墓里、在永不见天日的状态里体现出来的。

        这样,我们一下就能看出来中西之间的“收藏”有很大的不同。西文包括日文里边没有“藏”的意思。这里涉及到收藏的目的和价值的差异。也就是说,我们把重要的艺术品、档案材料和纪念物收罗起来,目的是什么?我们今天就把它作为一个线索来谈这个问题。

        2.私人收藏

        那么什么是“收藏”呢?尹吉男先生在中央电视台《记忆》栏目建议作一个节目,叫《我们家的传家宝》。传家宝显然是一个收藏,它对我们家来说是具有重要意义的,但它不见得是一件宝贝——从它的经济价值来说。比如说文革期间有一出样板戏叫《红灯记》,里边的故事围绕着一盏红灯展开,这个红灯显然是一个传家宝,是要代代相传的——从爷爷传给父亲李玉和,再传给李铁梅。这个红灯其实不过是一个号子灯、一盏铁路工人用的柴油灯,但对这个家庭来说,它却是革命的象征,是不惜以生死许之的价值。它后来成为文革期间最著名的一出样板戏。每个家庭都有每个家庭的故事,这是毫无疑问的。儿童在家里可能有一个抽屉,藏着他自己的东西。成人则可能是一个箱柜,放着家庭的收藏。再进一步,有收藏爱好的人可能会在家里专门辟一个空间(如博古架或收藏室),摆放他的藏品。刚才说的皇帝的收藏也是一种收藏,从汉代一直到明清就这么延续下来,这种内廷的、后府的收藏是非常惊人的,比如我们的故宫博物院之所以能够成立,主要靠的是清廷的收藏。严格意义上说,皇帝的收藏与家庭的收藏是一脉相承的,都是一类收藏,我们把它叫做“私人收藏”。换句话说,收藏者收藏这些藏品的目的主要不是给别人看的。它们是作为传家宝,作为某个家庭的象征而一代代传下去的——至于皇帝,则是一个朝代延续的象征。

        那么,还有另外一类收藏也就很清楚了,就是“公共收藏”。


        3.公共收藏

        什么是“公共收藏”?这里首先涉及到“公共性”。什么是“公共性”?公共性就是普遍性,它是针对每一个人的,对每个人都是一样的;每个人都可以分享这个东西的价值,这就是公共性。我们先不谈收藏什么东西,也不谈怎么收藏,首先谈这个公共性体现在哪儿,收的这个东西放在哪儿?这就有一个空间观念出现了:公共收藏首先是一个公共空间的问题,而私人收藏是一个私人空间的问题。这是一个场所的问题,我们得有一个地方放这些东西。皇帝的内廷是别人进不去的,皇帝的宫廷叫“紫禁城”,英文叫“the forbidden city”,法文也是这个意思,叫“la cite interdite”,都是禁止入内的意思。这是一般人、老百姓不能进入的。但是还有另外一些空间是公共空间,比如说天安门两边有中山公园和劳动人民文化宫,那是以前孔庙和太庙的所在地。孔庙显然不是皇帝私人的,全国都有,重要的城市都会有,甚至小县城里都会有。太庙供奉清朝皇族的共同祖先,也不是皇帝一个人的。还有,比如说像祠堂,是属于比如王氏宗族的、李氏宗族的祠堂。它供奉的是整个宗姓共同的祖先。到了家庭里,每个家庭还有一个牌位,摆放这个牌位的地方叫中堂,这也是一个公共空间。它用来祭祀一个家庭、一个民族甚至一个国家的一个共同的价值。当然还包括名山大川里佛道的庙,里边有很多香客,尤其是到了宗教节庆的时候,很多人都会去。它是针对所有人的,“普渡众生”。我们可以看出这两种空间的差别。

        如果把它放到世界范围内考虑的话,差别就更清楚了。公共空间首先是宗教的,比如希腊的巴台农神庙。我们知道希腊建筑的一个特点就是它有一个中楣,上面有装饰的部分。它的雕塑为什么会在这里面发展?在多利安风格的神庙里边,开始时它的饰板是空的,后来渐渐有了浮雕;到了爱奥尼亚风格的神庙里,中楣就被雕刻了一系列连成一体的浮雕饰带。这在巴台农神庙就看得很清楚——它是多利安风格的神庙中罕见的既有饰板又有饰带的神庙。这些浮雕是菲迪阿斯和他的学生雕刻的,之所以要有这些浮雕,是因为民众要绕着神庙游行;在走的时候,浮雕就把宗教的神话、民族的故事呈现给大家看,有一个教育作用。如果我们了解一点希腊艺术的话,就会知道,从古风时期开始,随着祭坛的外移,希腊神庙建筑的中心有一个从内部向外部空间发展的过程。这个过程同时是一个视觉化的过程,神庙的柱式系统、浮雕、比例——总之,一切外观因素获得了本质的意义2。在中世纪的教堂也发生了这么一个过程。它很有可能是我们后来在一个公共空间里展示艺术品、也就是博物馆制度形成的一个有力因素。在希腊神庙里它主要收藏的是供奉物,是民众,老百姓拿来供神的,比如希腊艺术史上的叫“库罗斯”的男性裸体雕像,它主要是由民众或者一个团体奉献给神的。而在教堂里边,中心会围绕另外一些东西——也是供奉物——展开,这种形态在中国的龙门、云冈石窟都有的,也就有一个赞助人付钱让工匠去做一个艺术品,做一个崇拜对象,放在那儿——为了自己的灵魂得救。而在西方基督教的历史中,它关注的焦点是圣母、耶稣与历代圣徒留下的遗迹。当然还有很多公共空间,比如说政府所在地、广场、交通要道等等,这在希腊罗马历史上是非常重要的建筑样式。广场里会有纪念碑、雕像、方尖碑,等等。这些都是公共空间,里边要放东西,这是一个民族或者一群信徒的共同价值的集中体现。还有图书馆、档案馆,这在中国汉代就已经有这些东西了,但有一点不一样;在西方,图书馆是一个公共空间。比如在公元前3世纪的希腊化时期,就已经有了亚历山大里亚图书馆。大家可能更熟悉的是,在罗马的市中心有一个广场,这个地方比现在低一点,里边有图拉真纪功碑,周围有许多废墟,这个地方在两千年前曾经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公共空间,包括图书馆;图书馆是每个人都可以进去看的,它与西方现代的图书馆是一脉相承的。这样一些地方是公共空间,它不是由某一个人私人占有的。

        那么,公共空间跟私人空间的差别究竟在哪儿呢?刚才我们谈到了“收藏”的观念,显然,公共空间的收藏一定是要给人看、一定是要陈列的;当然它也会藏,也有库房、圣殿什么的,但圣殿一定会在逢年过节的时候把它亮出来,把它亮给所有信徒看,这样才能保持它产生的意义有更大的共享性。这有点像符号学家罗兰·巴尔特所说的脱衣舞女的表演,她的魅力就在于她的脱衣与脱光之间的过程中——若完全脱光以后,她就完全没有魅力了。在遮掩和裸露之间,在它们交界的地方,是最有魅力的,因为这是两种意义交汇的场所。同样,藏起来是为了在适当的时候展出。而私人空间的收藏主要不是为了给大家看、不是为了陈列的,因为这是私人的东西,是一个小家庭、一个家族的东西,没必要给外人看3。这里面就涉及到文化遗产的两个维度——它的普遍性与特殊性。我们不要有这么一种观念:私人空间就不好,公共空间就好,因为在任何一个民族任何一个文化里边都会有这两种空间存在,只不过说在中国这种公共空间相对比较弱,而私人收藏的力量就比较强大,当然如果我们把皇帝理解成这个国家的公共性的体现的话就另当别论了。我们说皇帝收藏的东西本质上都是国家的,它后来变成国家的博物馆了。但在当时,一个普通人是没有能力、没有权力看到这些东西的,只有到了今天我们才能饱上眼福。基于这个理由,我们仍把它当作是私人空间的收藏。

        二.收藏什么?

        那么第二个问题马上就出来了——收藏什么?它的对象是什么?

        从理论上说,什么东西都可以收藏——甚至还有人收藏垃圾的。很多人都有收藏的习惯,尤其是老人,总是要从外面搬东西回去;或者老人在家里面有一个私密的空间,塞满了乱七八糟的东西,他是绝对不愿意扔掉的。我经常都会为这跟我母亲发生冲突,她就会在一个贮藏室里边放满了被废弃的东西,像一个用了几十年的锅,她不愿意扔。后来我们才明白为什么——这是她当年得了一个先进奖的东西,她说她们局里全部都知道。那么我们就要问收藏什么,什么是可供收藏的?答案也非常清楚,一定是有价值的东西,收藏一定涉及到价值,涉及到价值观。那么,哪些东西是值得收藏的?这就涉及到一个选择的问题。

        1.中国的收藏传统

        1.1.礼器

        我们先讲中国,中国的收藏大概是从五千年前开始的。我们会发现,在考古发掘出来的东西中,有很多重要的东西像青铜器、玉器,有很多锅碗瓢盆——全是食器;当然还有一些是乐器。这些东西没有实用价值,不是用来吃饭的,它们都是“礼器”。为什么要有这些“礼器”呢?因为它是国之重器,尤其是鼎,比如说夏禹统一天下之后立九鼎,这九鼎就成了代表这个国家的神圣的合法性的象征。这当然是一个传说,但青铜器后来确实是作为一个国家的象征,是古人祭祀祖先时的必要的器皿,是不可或缺的。我们把这些东西,包括玉器,叫做“礼器”。玉器的传统我们可以追溯到五千年前,比如说在浙江的良渚文化、东北的红山文化里面,都有大量的、极其精美的、令人叹为观止的玉器,这是世界上绝无仅有的奇观。这些东西是收藏的重要对象。

        1.2.古物

        其次是“古物”,古物这个观念主要是从宋代开始形成的,宋代开始在某种意义上形成了对古代的强烈的兴趣,尤其体现在金石学上面。我们知道著名词人李清照与她丈夫赵明诚共同编过一本书叫《金石录》,在他们的时代,人们把把铜器、玉器,一定程度上还包括陶瓷器称作“古物”,这本书就是李清照夫妇对一生收藏的“古物”的记录和研究。“古物”主要是文人士大夫关注的对象,他们除了鉴赏“古物”之美之外,更关注它的真伪鉴定和在它在历史学和文献学上的意义,正如李清照在《金石录后序》中所说,收藏的目的在于“正伪谬,去取褒贬,上足以合圣人之道,下足以订史氏之失”。到了民国十九年的时候,国民政府颁布了一部《古物保存法》,里面给“古物”作了一个近代的科学的定义:“本法所称古物指与考古学历史学古生物学及其他文化有关之一切古物而言”,这个定义大大扩展了“古物”的范围,但作为学术研究的对象,它与传统的“古物”概念一脉相承。

        1.3.古董

        到了明代,从“古物”的概念又演变出“骨董”,像著名画家董其昌写了一本书叫《骨董十三说》,里面写道:“玩古董有却病延年之助,古董非草草可玩也,先治幽轩邃室,虽在城市,有山林之致”。为什么叫“骨董”呢?据说是明代的时候,江南一带的人喜欢做一种汤叫“骨董羹”,把很多东西放一块同时烹煮,然后已经烧烂了,骨头还在,这就叫“骨董”,基本上是一个把好东西留下来的意思。后来这个东西变成“古”——当然这两个字同音——主要是到了清代的时候,清初就用很多复古运动,后来就演变为这个“古”,二字通用。到了乾隆年间又变成为“古玩”,这是跟古玩交易的集市有关系。这在以前主要是皇帝、文人士大夫之间的一种“清赏”,但到了清代就出现了大量的古玩铺子,像琉璃厂这条街的形成就是在那个时候。总之这是“古董”,那么,这个“古董”是什么东西呢?它跟古玩、古物是相似的含义,但在“古物”中有一种相对客观化的东西,比如在宋代的时候,古物在《金石录》中是带有研究性质的,它有一个考证什么朝代、真伪以及它的史料价值。“物”这个词它有一种拉开距离的感觉。当然古物同时也是好玩的清赏的对象,但我们要知道在宋代时候已经形成了一种对古代东西的研究。后来学者比较喜欢用“古物”这个词,老百姓比较喜欢用“古董”、“古玩”这个词,恐怕是有这样一种对比在里面的。这种语感我们大家要悉心体会。


        1.4.宝物

        除此之外还有一种说法叫“宝物”,这当然是更民间的一个说法。“宝物”就是“宝贝”,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在这个观念中有一个非常古老的传统。“宝贝”之所以宝贵是来自于“贝”,“贝”不就是古代用作钱币的海里的贝壳么?我们知道中国的主要文明是在黄河流域(如仰韶文化),在陕西、河南和黄河的中游,那个地方离海太远了,有贝壳这些东西是很不容易的,所以它会成为交易用的贷币。那么“宝物”就是价值连城的意思,在语感里我们就能感觉到“宝物”有一种经济的价值在里面。中央电视台每星期五晚上有一个节目叫《鉴宝》,其中女主持人动不动就说“这件宝物如何如何”——其实这里边有很多弄虚作假,有时候东西是假的,但鉴定家不知道;有时候是鉴定家借这个场合来兜售自己的私货。比如说有个鉴定家他把自己的东西拿出来拍,是一块田黄石,但他给他自己估了180万元的价。

        比“宝物”更进一步,我们还有“国宝”的观念——比如上海博物馆曾经有“国宝”展,展出过《清明上河图》等名作。但“国宝”不一定都指艺术作品,如我们的熊猫也是“国宝”。下面我们谈到西方的时候,会发现一个特别有意思的现象:我们缺少一个“杰作”的观念——就是以杰出的大师的作品作为艺术典范的观念。换句话说,在我们的传统里,伟大的艺术作品与珍稀的动物物种,具有同一种价值。在西方也有一个词叫“tresor”,也就是“珍宝”或“宝藏”的意思,但它到了近代有一个转化——把伟大的艺术作品从“珍宝”中区分出来,形成了“杰作”这个独立的范畴。

        1.5.文物

        更普遍更流行的说法就是“文物”。这个词基本上是在20世纪30年代才成为一个流行的词。当然它的起源可以追溯到两千多年前,尤其是“文”这个概念。最早的“文”是“纹饰”的意思,线条的交错叫做“文”。在先秦的典藉中,所谓“文章”的意思并不是一个文本、一篇文章,而是“纹饰”的“彰(章)显”,“文章”就是非常光彩照人的意思。孔子的理想是“文质彬彬”,“文”就是装饰,“质”就是这个东西的材质本身;“文”还不一定是指服饰很漂亮,而是说人的言行举止都要符合一个叫做“礼”的规范。所以孔子有一句话叫“文之以礼乐,亦可以为成人矣”4,就是人说话走路都要有一个规范,它由古代的典藉《礼记》和贵族的修养——六艺等等来规定的,如果没有礼乐来“文”这个人的话,他就不能成为一个君子,就是一个野人或者叫做小人。那么,“文物”的概念也一样,它在当时首先是指一个典章制度5。但它真正起作用是在20世纪30年代。比如1935年北平市政府秘书处编辑了一本书叫做《旧都文物略》,同年成立了北平文物整理委员会6。后来中国的第一任文物局局长郑振铎在1946年写过一篇《敌伪的文物哪里去了》的文章。50年代是一个比较特殊的时期,那时的文化官员都是第一流的人,郑振铎同时也是文化部副部长(部长叫沈雁冰,也就是著名作家茅盾)。郑振铎任文物局局长期间,对新中国的文物保护事业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在他的带动之下,他的一个学生谢辰生,于1982年主持起草了一个中国第一个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这个法律于同年得到通过,并于2002年经过修订通过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根据这个《文物保护法》的界定,“文物”就是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这样一些物品,它基本上可以分成五块:一块是属于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第二块是与重大的历史事件、革命运动和著名人物有关的有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有史料价值的建筑物、遗址、纪念物,简单的说就是历史文物和革命文物。我们知道在50年代在天安门广场上建立了两个很重要的博物馆——现在合并成为了国家博物馆——也就是历史博物馆和革命博物馆,它们的藏品在《文物保护法》里面都是重要的文物。第三是历史上珍贵的艺术品、工艺艺术品。第四是重要的革命文献资料,指的是手稿、档案材料等等。第五是历史上反映各时代各民族的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的代表性实物。简单的说,文物就是人类社会生活中遗留下来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遗迹和遗物7。我们看看1982年和2002年的《文物保护法》所涉及的“文物”的范围,它已经基本上包括了我们现在所说的文化遗产,尤其是物质文化遗产的这一块。

        2.西方的收藏传统

        现在我们来看看西方的或者说世界上的线索,我们会发现,在世界范围内,收藏的第一个重要的对象与中国的礼器、与一套礼仪制度和一套观念形态的价值的体现物是十分相似的,是带有宗教性的东西——在西方来说就是“圣物”,在世界范围内来说就是跟宗教、巫术、图腾、仪式相关的这样一些物品。

        2.1.Relique(圣物)

        要想理解“圣物”,我们首先应该区分两个世界——一个“圣”的世界和一个“俗”的世界。例如在西方中世纪的时候,有一种东西被认为是最珍贵的——比如说一片小木片、一件破衣服,甚至于一块人工做的、很薄的圆形的饼,它们被当作是最神圣的东西,被人们珍视、保管和强调。这是为什么呢?如果不从两个世界——也就是神圣的世界与凡俗的世界的差异出发来理解的话,我们是找不到答案的。凡俗的世界就是我们日常生活的世界,就是我们每天吃喝拉撒睡、每天摸爬滚打的世界。但是还有另外一种生活,也就是神圣的生活,它是一个地区、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一个最核心的价值的体现。一块小木片之所以在中世纪会被认为是有价值的,以致于人们要用金银、雕塑和最珍贵的宝石做一个盒让你去看它,是因为那可能是耶稣上十字架的那个十字架上的一片圣物;一件破衣服之所以那么珍贵,是因为那可能是一个重要的圣徒——例如圣·方济各——的遗物。只有在存在着一个不同于凡俗世界的神圣世界的前提下,我们才可以理解圣物的意义。



        我们会发现,这种跟宗教信仰有关的圣物基本上可以分成两类:这里涉及到我们产生意义和价值的两种方式, 即把一个凡俗的世界与一个神圣的世界连 接起来的两种方式。这两种方式本来是语言学和符号学的说法,后来应用到了民族学和人类学里边,产生了重大的影响;但严格来说,它们是语言和思维的规律:一个叫相似律,一个叫接近律。神圣与凡俗这两个世界就是以这两种方式建立起联系的。“相似律”顾名思义,就是两个世界的相似。比如敦煌壁画里有很多净土变,画的是西方极乐世界;人们用想像的方式来画他们理解的西方极乐世界,这些楼台亭阁的仙境就是西方极乐世界的一个象征。象征是这个世界与那个世界的相似, 相似是不可或缺的——我们用此岸世界来象征彼岸世界。同样我们可以说,模仿也是这种相似律的体现。比如,根据基督教的信仰,耶稣被钉在十字架上受难,为拯救人类而死亡,然后又复活。到了中世纪的时候,由于占有广大的地产的教会变成了一个特权阶层,出现了背离耶稣的教导而趋于腐败的倾向,于是民间就产生了许多运动,要重新恢复原始基督教的精神;更直接的是模仿耶稣,所以就产生了一个运动叫“模仿耶稣运动”。与之相关的是“福音书运动”——也就是模仿福音书里的耶稣行迹和使徒的榜样,追求活生生的信仰并付诸身体力行的。模仿耶稣就是一个相似律的体现,就是我要跟那个神圣的世界建立一种联系,按照他的方式来生活。同样的事情也体现在画像中。我们要知道,世界上所有的写实艺术,最早的时候所画的通通不是世俗的人,而是神。为什么要这样呢?为什么不能像中国的文人画那样逸笔草草不求形似?假如画家画的对象不神圣的话,他为什么要把对象脸上的几条皱纹一个痦子全画出来?如果没有某种文化价值的指向的话,细节是完全没有意义的。比如说,从晚期中世纪一直到文艺复兴都有一个题材特别著名,就是耶稣的受难。这类画把耶稣身上伤口画得特别逼真,脸极其痛苦、扭曲(如德国艺术家格鲁纳瓦尔德的作品),这在我们中国人看来是不可思议的;但它有神学的含义,而且它是西方神学中一个特别重要的问题——“道成肉身”(incarnation)。根据这种理论,耶稣既是神也是人,他的神性与人性是同样真实的。既然他是人,有人的痛苦,他就跟你有关系了,而你就可以模仿他;他如果仅仅是个神、没有人的痛苦的话,那么他就跟我们隔得很远,不容易感动我们。所以晚期中世纪以来会谈论模仿耶稣,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现象。它的意思是说,我跟神的世界并不隔绝,而是可以接上的。而在艺术史上,则是北方艺术家对于绘画“细节”(尤其是对于耶稣和圣徒的痛苦和受难)的强调和刻画,他们的理由就在于,通过这些“细节”可以唤起信徒的“虔诚之情”(l’affactum devotionis)8。

        这是一种方式,在修辞学上来说就相当于隐喻,比如我们说“满街都跑着甲虫”,我们都知道甲虫是小汽车的隐喻。它是以一个相似的东西来象征另一个东西,这两者之间的联系就是相似律。还有一种叫接近律,它是两种本来不相干的东西由于长期连接在一起而产生的联系。比如说一群小朋友长期在一起玩,其中有一个是戴眼镜的,小朋友就会叫他“眼镜”,另一个头发黄的就叫他“黄毛”。这是用一个东西的局部来代表它的全部的方式,而局部与整体并没有本质联系,这就叫接近律。古代有一句词叫“记得绿罗裙,处处怜芳草”(牛济希《生查子》)。绿罗裙是词人的心上人穿过的一件衣服,但它显然并不是心上人本身;当他远离情人时,看到满地芳草连天时就会联想起他的情人。这个绿罗裙虽然是心上人穿过的,但她也可能穿红罗裙、黄罗裙;然而在词人的印象里,他用绿罗裙来代表情人,这就是一种用接近律的方法。我们可以看到圣物也是这样,它有很多是属于接近律的东西,比如它可能是圣人穿过用过的东西,是跟宗教信仰有关的东西,圣物里以包括艺术品也可以包括非艺术品。

        2.2.Tresor(珍宝)

        西方第二类重要的收藏是“tresor”,也就是“珍宝”。它有点接近我们的“宝物”。“珍宝”也可以分成两类:一类是真正的“财宝”,也就是历代国王、贵族和教会搜集的各种价值连城的东西,如金银、珠宝、首饰、工艺品,这些东西既来自于主人的订购、臣民的供奉、贵族间的应酬往来,也来自于从敌人那里掠夺的战利品。这类“珍宝”到了文艺复兴之后,逐渐演变为一种包罗万象而又井然有序的“奇珍异宝”的观念,就是各种奇奇怪怪的东西。与传统的“珍宝”不同的是,对它们的收集主要是由好奇心驱使的。

        在18世纪之前,许多贵族、学者、艺术家都在他们家里专门辟有一个房间,就叫做“奇珍室”(le cabinet de curiosites),里面的四壁包括天花板上放满了各色各样的东西,如艺术品、古代的遗物、希腊的雕塑、一块石头、矿藏、海底珊瑚的标本、一个没见过的动物和怪胎什么的。这些东西表面看上去杂乱无章,其实不然,存在着一个逻辑的秩序。当时流行几种分类法,如根据人、动植物和人工制品的“三分法”和根据古希腊的“地、水、风、火”的“四元素”进行的“四分法”9。这种好奇心的产生是15世纪的地理大发现、是西方科学技术进步的同步现象。随着美洲的征服和新大陆的开辟,西方人接触到很多跟他们不一样的民族和文化,开始收藏异民族的“奇珍异宝”。而从17到18世纪的时候,曾经有过这么一段时期,欧洲流行过一种叫做“自然史”的热潮:人们像科学家一样——当然研究者不一定是科学家——研究自然界的动植物、标本和矿石。因此,当时的这个“奇珍室”就变成了一个名副其实的“微观宇宙”(microcosme),这在18世纪博物馆诞生之前是一个重要的收藏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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